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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太太離婚才發(fā)現(xiàn),丈夫資產過億?法院判了
作者:未知時間:2024-12-21
夫妻之間
坦誠無疑是最重要的
近日,上海青浦法院發(fā)布一則離婚案例,做了近20年全職太太的妻子起訴離婚,竟發(fā)現(xiàn)丈夫是億萬富翁。
于紅(化名)與秦藍(化名)結婚近二十年,為了照顧孩子和丈夫,于紅成為了全職太太。因秦藍工作繁忙,兩人聚少離多。
二十年來,秦藍每月交給于紅生活費,負擔家庭各項開支。
然而,靜好的歲月抵不過柴米瑣碎,夫妻二人漸行漸遠。于紅不想再被已??諝さ幕橐鐾侠?,起訴離婚。
這些年秦藍從不讓于紅過問、插手家里的生意,對于家里的存款、房產、股票、證券及其他大額財產情況,于紅更是一無所知。令人萬萬沒想到的是,法院查詢發(fā)現(xiàn)秦藍多年來經(jīng)商有道,名下房產眾多,資產過億。
秦藍得知于紅起訴要求離婚后,向法官明確表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愿意離婚。秦藍誠懇的態(tài)度,也讓于紅離婚的決心動搖了。
鑒于雙方當事人離婚意愿不一致,秦藍堅稱希望能夠挽回婚姻,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于紅的離婚訴訟請求。
然而事情并沒有結束,半年后于紅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最終判決二人解除婚姻關系。訴訟中,于紅驚訝地發(fā)現(xiàn)丈夫將他名下的18套商鋪偷偷轉移給了與前妻生的女兒秦小紫(化名)。
于紅遂將秦小紫和秦藍另訴至法院,要求判決秦藍與秦小紫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
丈夫態(tài)度堅決地認為,于紅這些年一直在家做全職太太,沒有工作,家中的財富都是自己經(jīng)商打拼積攢下來的,于紅和這些錢沒有半點關系。雖給前妻之女18套商鋪,但留給和于紅所生孩子資產更多。
法院認為,于紅的收入并不影響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共有權。法院判決該贈與行為無效,判令秦小紫將十八套房產變更登記至秦藍名下。
法官心語
不少女性選擇回歸家庭,承擔更多的家庭義務,成為“全職太太”“全職媽媽”。在這種分工模式下,女性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卻因社會職業(yè)發(fā)展中斷、家庭工作成果價值難以被金錢量化,面臨自我發(fā)展、家庭價值、職業(yè)路徑、社會認同等諸多困境。一旦婚姻出現(xiàn)變故,其往往處于弱勢地位。
對于“全職太太”“全職媽媽”的權益保護,是一個系統(tǒng)性的問題,需要社會各方的支持和改變。而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底線,充分肯定全職一方的勞動價值,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第一,我國現(xiàn)行婚姻制度以婚后所得共同制為主,約定財產制為輔?;楹笏霉餐脐P注婚姻家庭整體,推定夫妻雙方對家庭財富的貢獻是相等的,只是貢獻方式不同?;诖?,《民法典》規(guī)定了離婚時請求補償?shù)臋嗬?/span>。需注意的是,如果在離婚時未提出補償,離婚后再次提出則無法得到支持。
第二,為避免提供物質基礎的一方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全職一方因對夫妻共同財產內容不清,財產范圍不明而處于被動困境;我國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67條規(guī)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根據(jù)此條法律,雙方均可向法院申請?zhí)顖蠓蚱薰餐敭a申報令,切實保障全職一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法律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贈與或低價出售共同財產,屬于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應屬無效。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如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時,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女性選擇做“全職太太”“全職媽媽”,并不意味著喪失了自我和社會的價值。但無論選擇職場,還是選擇家庭,請務必保持自我的成長。如果有一天不得已從婚姻中退出,獨自面對生活和工作,我們不僅要有獨立應對的勇氣,更要有維護合法權益的底氣。
網(wǎng)友:女孩子沒有十足的把握
不要做全職太太
夫妻雙方應該真誠以待,這是感情持續(xù)長久的根基。如果一方遮遮掩掩,心里有小九九,最終只會給婚姻生活帶來麻煩。再說,做生意賺再多的錢,婚姻一地雞毛,為財產分配折騰來折騰去,自己的人生又有何幸??裳??
來源:上海青浦法院、極目新聞、上海新聞廣播、網(wǎng)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