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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去世父母放棄繼承是否合法?
作者:未知時間:2020-10-27
導讀:兒子去世父母放棄繼承是合法,法律當中明確的規(guī)定的可以做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但是有一定條件限制,首先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次就是必須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
一、債務兒子去世父母放棄繼承是否合法?
兒子去世父母放棄繼承是合法的。放棄遺產(chǎn)繼承協(xié)議不是必須公證,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chǎn)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因而,法律雖然允許公民自愿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一般來說,如果涉及房地產(chǎn)財產(chǎn)的,應當辦理公證,便于以后過戶手續(xù)的辦理。如為其它財產(chǎn),可以僅立書即可,可以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應當由其住所地或行為發(fā)生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例如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放棄繼承權公證后反悔能否撤銷?
放棄繼承權公證后一般不能撤銷。因為,辦理該公證時,放棄繼承權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公證書沒有錯誤,不具備撤銷公證書的理由。
根據(jù)《公證法》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在我們國家,如果因為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的意外事故導致兒子去世,那么父母作為第1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可以享受繼承權力的。但是如果父母放棄繼承的權利,也是屬于一種合法的行為,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