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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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彩禮錢歸屬如何?
作者:未知時間:2019-06-23
婚后彩禮錢一般應該算共同財產,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婚姻持續(xù)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也就是說將彩禮多給男方分一些。
一、婚后彩禮錢是個人財產還是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guī)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xù)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guī)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二、嫁妝的財產性質是什么?
嫁妝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后購置并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并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嫁妝根據上述原則分割。
但在司法實踐中,嫁妝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為結婚購置的嫁妝,雖然是在結婚登記以后,舉行結婚儀式之前購買,但夫妻雙方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沒有共同的勞動和收入。購買財產的資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親屬,少數也有夫妻一方婚前個人的收入。
在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對該類財產的歸屬一般不持異議,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就是其個人財產,男方購置財產就是男方的財產。這樣處理起來也比較符合風俗習慣,當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綜上所述,彩禮是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現在彩禮的金額越來越大。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彩禮應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對彩禮有公平的處理權。比如之后因為感情破裂離婚的,彩禮也應該參與分割。男方之前因為支付彩禮陷入生活困難,婚后共同生活時間短的,彩禮要適當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