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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樾?/h1>
作者:未知時間:2018-11-27
摘要: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既是婚姻關(guān)系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婚姻中無過錯方正當權(quán)益的需要。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樾斡心男??下面由小編詳細講解。
【案例】
2002年甲乙經(jīng)人介紹結(jié)婚,婚后有一子,2005年甲男與單位同事丙關(guān)系密切并發(fā)展為同居。06年乙起訴與甲離婚,乙提出甲與他人同居嚴重違反了夫妻義務,要求甲賠償損失1萬元。
【分析】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共規(guī)定了四種離婚賠償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jié)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jié)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jié)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guān)進行結(jié)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一)》,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xù)性、經(jīng)常性的家庭暴力,構(gòu)成“虐待”。“遺棄”,是指對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
可見,婚姻法賦予了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shù)臋?quán)利。有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除應具備以上過錯之外,還應具備:因上述違法行為直接導致離婚。如果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要求的,以及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中,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要求,不予支持。再就是受害方因為另一方的上述行為受到了物質(zhì)、人身、精神方面的損失。本案完全符合上述規(guī)定,應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