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legal knowledge
離婚損害賠償范圍
作者:未知時間:2018-10-26
摘要:因重婚、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人員等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下面小編詳細介紹離婚損害賠償范圍。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jù)《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離婚損害賠償?shù)木唧w情形為:
(一)重婚行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它不僅包括法律婚姻,還包括事實婚姻。
(二)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行為
同居是指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兩個異性不以夫妻名義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區(qū)別在于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表現(xiàn)是多種多樣的,如舉行婚禮、公開自稱或介紹為夫妻、以夫妻名義對外處理事務、生養(yǎng)小孩、申報戶口、購置住房等等。
(三)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是發(fā)生在家庭內部的暴力、傷害行為,包括對財產進行打砸的財產暴力、針對身體的肉體暴力、性暴力以及針對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這些暴力可以是單獨的,也可以是混合的,而且大多表現(xiàn)為混合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
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是指對家庭成員在肉體上或精神惡意、暴力對待的行為。遺棄是指對家庭成員負有撫養(yǎng)和扶養(yǎng)義務而拒不撫養(yǎng)和扶養(yǎng)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倪m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